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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镇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关于 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信息来源:镇康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4-11-25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31019日至123日县委第巡察组对中共镇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以下简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开展常规巡察2024112日,县委巡察组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常规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组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一)统一思想,提高站位抓整改县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局党组迅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整改措施,召开巡察整改动员会议,要求全体干部职工提高思想认识,以问题为导向,找准症结抓实整改工作。党组主要负责人坚决扛起第一责任人责任,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集中整改期间,共召开党组会、巡察问题整改专题会、巡察专题民主生活会等会议5次。成立由局党组书记任组长,党组成员任副组长,各股(室)、各下属单位负责人任成员的整改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局办公室,由分管办公室的党组成员、副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全面负责整改工作组织协调和督办指导,全力推进整改工作。

(二)剖析问题,强化责任抓整改。紧盯县委第二巡察组反馈问题,照单全收、全面认领,制发《镇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县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党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镇人社党组字〔2024〕7号),针对县委巡察出来的6个方面33个问题,制定了55条具体整改措施,将整改责任全面分解到各党组班子成员、各股(室)、各下属单位负责人和各相关责任人,构建领导小组牵头抓总、分管领导分工负责、主要责任人具体落实的工作格局。

(三)标本兼治,持续巩固抓整改。坚持举一反三、建章立制,有针对性地健全工作机制、完善规章制度,扎牢制度的“笼子”,形成相互衔接、相互配合的长效工作机制。整改中重点、难点工作及时督导推进,每月全面调度一次整改工作落实情况,并对各反馈问题认真研究、逐项整改。坚持当下改和长久立相结合,修订完善机关内部管理制度,推进机关管理水平规范提升。交办整改事项,实行“过程督办、实地核查、会商研判、审议销号”的方式,确保巡察反馈问题真整改、改到位,形成工作闭环。

二、巡察反馈重点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党的领导弱化”方面的整改进展情况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系统、不深入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坚持制度集中学。坚持党组会议学、理论学习中心组学、干部职工会议学等方式,全面系统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习近平著作选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摘编》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等。目前,已开展党组会学习8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2次,党课1次,主题党日学习4次,党支部学习3次,党员大会学习1次。二是坚持学用结合。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相关论述纳入学习重要内容,准确把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的方向、规律和重点,推动理论知识和工作实践相结合,以学促干,以干促学,不断推动镇康人社工作高质量发展。三是严格落实党组会议“第一议题”学习制度,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著作选读》《习近平谈治国理政》《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摘编上级重要会议精神、重要文件等作为党组“第一议题”学习内容,做到常态化执行、常态化监督。四是进一步加强县管领导班子成员理论素养提升,不断增强全体县管领导自学、自研、自撰能力,把理论研究得更加深入、把工作分析得更加透彻、把落实抓得更加明明白白。以扎实的工作作风,严谨细致的学术态度,不断拓展县管领导班子成员的自主创新能力

2.关于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凡属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事项和大额资金使用,均提交集体研究讨论决定,严格执行主要领导议事决策“末位表态”制度,坚决防止出现“一言堂”。二是强化监督管理。局班子成员对各股(室)、各下属单位提出的“三重一大”事项,按程序提交会议集体研究决策,做到决策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

3.关于党政议事边界不清问题的整改情况。修订完善局机关会议制度,明确党组会议、班子会议议事的范围、程序,要求各党组成员、班子成员,各股(室)、各下属单位负责人加强学习,严格区分党政议事边界,并指定专人负责会议监督管理,有效防范党政议事边界不清问题出现。

4.关于内部管理制度不健全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及时更新单位内部管理制度并印发,严格按照《镇康县财政局关于调整县级机关差旅住宿费标准的通知》《镇康县财政局关于印发〈镇康县党政机关公务差旅费实施办法〉的通知》《镇康县财政局关于差旅费管理办法中“市内交通费”的补充说明》等文件规定,更新了交通、住宿和伙食补助等费用报销标准并实施。二是根据省、市、县印发的最新各项规定,结合单位内部管理实际情况,经过4次修订,4次征求干部职工意见,党组会议研究通过,形成了最新且操作性强而规范的内部管理制度15项,并严格执行。

5.关于程序意识不强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不断加强政治理论学习,严肃政治规矩,增强行政程序意识,对形成文件和材料合规性进行全面审查。二是进一步压实文件签发责任,建立了文件起草股室负责人、分管领导、主要领导逐级审核、审签机制,杜绝文件内容出现规范性错误。

6.关于办理纪律检查建议不及时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持续对照检查建议书大力推进整改工作。二是相关整改进展情况已于20231221日向县纪委监委报告。目前,已基本完成整改,下一步将及时向纪委监委报告办理完毕情况。为杜绝此类问题出现,进一步深入规范了单位内部“公务用车管理”和“资产管理办法”两项制度。

7.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召开专题党组会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2024220日召开第三次党组会议,会议中全面总结、分析和部署了人社系统政治生态建设,常态化纳入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重要内容,不断构建作风正派、清正廉洁的政治生态环境。二是压实党组及党组成员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主要领导对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主要领导上党风廉政党课1次,召开了“2024年全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暨人社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三是其他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充分压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及时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措施,有效防范和化解各项风险。四是加强班子成员个人材料把关力度。深入规范个人材料报告事项,严格落实述责述廉工作要求。

(二)关于“履行职责使命,贯彻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有差距”整改进展情况

1.关于新时代人才强战略推进不力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深入实施“镇康县人才招引三年行动计划”,招引一批我县急需紧缺领域“双一流”高校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和其他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的高层次人才,力争招引一批领军人才、带培一批优秀人才、聚焦一批创新团队,示范带动全县人才工作高质量发展。2023年共招聘事业单位新进工作人员“双一流”高校全日制本科3名。在人才招引上,结合镇康实际和人才需求,不断增加“双一流”高校全日制本科和其他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人员招聘比率,到2025年逐步达到15%的人才比例。二是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围绕服务省委3815”战略发展目标和我县重点产业、重大项目、重大工程人才需求,突出“糖、茶、果、烟、畜”等特色优势产业发展引才聚才,打牢支撑镇康高质量跨越发展的人才保障基础。2023年共招聘相关专业事业人员6名。2024年根据各单位的专业技术人才需求和事业编制情况,已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岗位28人,管理岗位1人,不断强化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三是认真贯彻执行《镇康县关于鼓励引导人才向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流动的若干措施》文件精神,每年都设置至少1个岗位定向招录村(社区)干部,2023年共招录5名事业人员,2024年将进一步加大定向招录村(社区)干部力度四是稳步推进职称制度改革。放宽基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聘条件,放宽乡镇高级岗位数额限制,大力推荐符合条件的乡镇专技人员评聘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极大地调动了乡镇基层专业技术人员的积极性,更好地稳定了乡镇人才队伍。五是放宽考录聘用机制。为进一步营造良好的招聘环境,放宽事业单位招聘政策,拿出一定数量岗位面向本县户籍人员进行招聘。对专业性不太强的岗位进行国民教育专科及以上学历,取消专业、学历性质限制等资格条件设置。对定向招聘退役军人岗位、随军家属岗位、“三项目”人员岗位专业不做限制。对乡镇招聘岗位开考比例不作限制。

2.关于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建设滞后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服务平台建设。已建成调解中心,配备了调解室,在开展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服务中,能按《劳动争议调解办案规则》(人社部第33号)相关规定办理,公平、公正地服务好双方当事人。不断向“互联网+调解”“网上办”“掌上办”的智能化建设要求靠拢,按照省市的要求及时快捷地处理。二是加强局党组和行政班子对仲裁案卷的立案审批、结案审核的领导,加大对案件卷宗的合规性审查力度,规范和监督仲裁案处置程序和卷宗归档;及时对案件反馈问题进行分析研究,复盘案件程序和卷宗归档审查,不断完善仲裁案件处置程序和卷宗合规审查行为。三是加强仲裁员职业素养的培育,认真参加省市组织的仲裁业务培训,通过自我提升和“走出去学回来”的方式,不断提高仲裁委员会和仲裁员的仲裁水平,确保仲裁案件质量有大幅提升。

3.关于贯彻落实上级会议精神不坚决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党组会议“第一议题”学习制度,召开党组会、巡察问题整改专题会、巡察专题民主生活会等会议5,传达学习上级会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人社工作会议精神,做到有部署就有落实,有落实就有回应,把要求落实在每周的工作开展中。二是不断强化领导干部担当,及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各项人社工作。202448日召开了镇康县2024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暨人社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全面总结2023年取得的成绩和不足,深入分析原因,结合2024年重点工作和工作难点,详细部署了各项工作,措施具体到点,目标锚定到位,系统地规划好工作开展路线图,有的放矢地开展工作。三是加强工作调度监测。聚焦人社领域重点指标、重点任务实行周调度,每周按时向县人民政府报告工作情况,同步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推动工作有效落实。

4.关于不重视网络安全工作问题的整改情况。不断强化网络安全意识,进一步提高工作人员安全意识。加强全体干部职工保密教育,不断加强涉密人员管理。做好各类载体管理工作

5.关于农民工工资保证金长期滞留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全面梳理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存情况,依法依规清退。根据《云南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规定实施细则》规定,“工程项目完工后,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申请并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门户网站公示30日,工程项目不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无争议等情况的,可返还工资保证金及利息”要求,现已返还保证金及利息工程项目182923092.78元。下一步将密切关注、持续跟踪未完工项目,加强政策法规宣传,确保工程项目完工后,按规定第一时间返还保证金。二是开展在建工程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指导。全县在建项目指导工作基本实现动态清零。

6.关于社会保险基金监管不力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建立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履行监管责任,股室落实具体责任的责任体系。层层压实社会保险基金监管责任。二是严格按照基金管理内控制度,健全“四位一体”风险防控体系,持续强化人防、制防、技防、群防“四访”协同。三是依法依规追缴违规冒领资金。已追回资金共计105.64万元。四是构建市场监管、税务、发改等单位数据联查机制,降低社会保险基金安全风险。

(三)关于“财务审批报销不规范”整改进展情况

1.关于财务凭证附件不齐全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充分完善了局内财务制度,对财务凭证附件的合规性做了全面的规范。二是严格财务报销审批程序。对报销事项,从严把关材料的规范性,报销实行4+1”审核制,进一步规范了报销审批环节。

2.关于执行财务制度不严格问题的整改情况。严格落实《镇康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具体实施细则》《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明确财务报销各级审核人员的责任,规范好每一笔接待费用支出,做到有理有据,合规规范。

(四)关于“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不严”整改进展情况

1.关于超员陪餐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加强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的学习。在党组会、巡察整改专题会、班子会、干部职工大会深入学习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做到深学常学。二是常学常研《镇康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具体实施细则》《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班子带头,全体干部职工陪餐严格按照“确因工作需要,接待单位可以安排工作餐1次,并严格控制陪餐人数。接待对象在10人以内的,陪餐人数不得超过3人;超过10人的,不得超过接待对象的1/3。工作餐应当供应家常菜,不得提供高档菜肴和用野生动物制作的菜肴,不得提供香烟,不上酒水”规定执行。各班子成员严把每一次接待陪餐人员,严禁超标。

2.关于套用公函问题的整改情况。严格接待纪律,班子带头严格落实一份公函接待一次的管理规定。接待上级行业部门时,根据规格及时履行报告义务和请示,按照批复意见进行接待。严禁搞人情接待、团伙接待、私人接待公家报销。分管办公室班子成员履行好接待监管职责,常态化管严公务接待事宜。

3.关于违规报销差旅费问题的整改情况。加强全体干部职工对《镇康县财政局关于调整县级机关差旅住宿费标准的通知》《镇康县财政局关于印发〈镇康县党政机关公务差旅费实施办法〉的通知》《镇康县财政局关于差旅费管理办法中“市内交通费”的补充说明》文件的学习,及时传达镇康县推动巡视巡察问题整改及规范财务管理培训会议精神。对发现的问题立行立改,已将违规报销的266200元市内交通费收回并上交。

(五)关于“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担当作为存在差距”整改进展情况

1.关于事业人员的借调监督管理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动态管理机关事业单位事业人员借调台账。新一轮对全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借调情况进行全面梳理排查已结束,已按照借调管理规定,全部整改完成。二是严格落实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借调工作人员规定最新要求,及时更新借调台账,全面监督机关事业单位严格按照《云南省县级以上机关事业单位借调工作人员规定》执行人员管理,进一步规范全县事业单位借调工作人员管理工作。

2.关于执行公务员平时考核制度不严格问题的整改情况。严格按照《镇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方案》落实公务员平时考核制度,各负责人对管辖范围的公务员履行考核监督职责。2024年一季度应参加考核公务员24人,全部按要求参加一季度公务员平时考核。

(六)关于“落实党建工作责任不到位”方面整改进展情况

1.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问题的整改情况。对照反馈问题,一是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按时、按质召开好支部会议、党员大会、党小组会、讲党课,对照问题梳理规范各项资料。二是规范台账管理。对党支部建设工作中形成的材料及时准确做好台账管理。三是加强党务学习和培训。支部班子成员带头研究、带头学,参加党务知识培训班,全面规范党支部党务工作。四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审核把关组织生活会程序、党员评议大会议程等细节,在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中,作对照检查的党员在批评后要作出表态发言,其他党员要本着治病救人、对同志负责的态度,结合实际情况提出批评意见。会议开出“红红脸”“发发汗”的效果,坚决杜绝走过场、搞形式主义的现象。五是一步规范党费收缴。补缴漏缴党费194.74元,严格按照党费核算标准,精准计算党费,做实党费收缴精细化管理工作。

2.关于党建业务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党支部规范化建设业务学习,提升规范化建设档案归档质量。二是规范党支部工作台账。做好党支部材料的归集和分类,按照机关党支部规范化建设“五基本”要求已将党支部历年台账分类归集。三是定期检查完善支部材料档案工作。支部委员按照分工,每半年对党支部工作台账开展1次检查,及时规范工作台账。四是规范《支部工作手册》填写。从严从谨抓起,从《支部工作手册》如实填写抓起,做好归档,如实反映支部工作建设情况。五是加强党务工作者业务能力的培养。不断规范支部党务业务,对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持续推进后续巡察整改。牢固树立长期整改、高质量整改意识,坚持集中整改与长效整改相结合、相统一,对已整改完成的问题,开展“回头看”,切实巩固整改成果,严防反弹回潮;对仍需一段时间完成整改的问题科学安排,严格按时限抓紧推进;对需要长期整改的问题,细化任务、保持定力、一抓到底。进一步强化落实责任,定期调度整改落实进展情况。

(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新部署新要求,持续增强管党治党责任感和紧迫感,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完善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抓好“关键少数”监督管理,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推动党组书记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管好班子、带好队伍。旗帜鲜明支持纪委履行党内监督责任,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推动管党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

(三)着力构建长效工作机制。紧紧围绕县委巡察指出的问题,抓住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坚持综合施策、标本兼治,不断深化改革,加强源头治理,着力构建靠制度管权管人管事的长效机制。强化制度执行,对有制度不执行、执行制度搞变通、打折扣的从严问责,使制度机制的效力得到最大程度发挥。通过扎紧制度的笼子,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努力实现用长效机制推动整改工作常态化、整改成果长效化。

(四)不断强化整改成果运用。坚持以巡察整改为契机,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切实把巡察整改工作同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给沧源县边境村老支书们的重要回信精神结合起来,同贯彻落实省委3815”战略和发展壮大“三大经济”的工作部署结合起来,同深化作风革命、效能革命结合起来,下大力气破解长期积累的历史遗留问题和当前改革发展中的深层次矛盾问题,努力把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镇康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的坚实力量。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我单位落实巡察整改情况进行监督,若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883-6631035联系地址:镇康县南伞镇和顺路9;电子邮箱:zkrsj2006@126.com

 

 

中共镇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

2024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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