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3年10月19日至11月28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对县应急管理局党委开展了常规巡察,2024年1月13日巡察组向县应急管理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常规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一)强化整改工作领导。成立由局党委书记为组长,局长为副组长,班子成员以及各股室、大队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中共镇康县应急管理局委员会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局党委主要负责同志先后召开4次党委会议研究巡察整改工作,做到亲自分析问题成因、亲自细化整改措施、亲自督促抓实整改,切实以上率下压实班子成员和股室的工作责任,同时,按照“条条要整改、件件看成效、事事有回音”要求,建立“台账式管理”和“对标销号”制度,为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深入剖析问题成因。于2024年1月19日召开中共镇康县应急管理局班子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县委第一巡察组反馈的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工作重要论述精神、履行职能职责及贯彻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党内政治生活、执行财经纪律等7个方面问题深刻反思,聚焦19个具体问题进行查摆,深度剖析存在问题和不足之处,进一步明确努力方向和改进措施。
(三)详尽制定整改方案。于1月22日印发《中共镇康县应急管理局委员会关于印发〈县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县应急管理局反馈问题整改方案〉的通知》,将县委第一巡察组反馈的19项问题细化分解为60项具体工作任务,以任务项目化、项目清单化、清单具体化的工作方式来抓好问题整改,确保整改责任压实到人、具体到事、时间到点。
(四)依纪依规健全制度。应急局党委坚持标本兼治和源头治理相结合,针对薄弱环节和制度漏洞,修订完善23项内部管理制度,着力构建治根本、管长远的制度体系,通过扎紧制度的笼子,不断深化巡察整改成果巩固。
二、巡察反馈重点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巡察反馈“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工作重要论述精神有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
1.对于巡察反馈“坚持‘第一议题’制度不到位”的整改情况。及时修订《镇康县应急管理局会议制度》,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创新理论知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论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等作为第一重要内容,列为各类会议的“第一议题”,坚决做到第一时间组织传达学习、第一时间贯彻落实。坚持局党委主要负责同志带头领学督学、跟踪指导,班子成员深入学、其他干部职工跟进学,层层传导,坚持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进一步规范学习制度,努力在以学铸魂、以学增智、以学正风、以学促干方面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为各项工作提供坚强的理论保障。
2.对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到位”的整改情况。一是聚焦应急管理主责主业,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应急管理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批示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注重实践锻炼,提高实践能力,将调查研究、集中研讨作为学习的重要补充,不断强化学习效果。年内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云南昭通市镇雄县山体滑坡作出重要指示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西新余市渝水区一临街店铺火灾事故作出重要指示、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梅州市梅大高速茶阳路段塌方灾害作出重要指示精神3次。二是再次组织观看学习《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自觉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弘扬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履行安全生产综合协调、监管、执法职能,督促乡镇落实属地责任、行业部门落实监管责任、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当好安全生产、应急保障的守夜人。三是主动担责负责,及时印发《关于吸取灾害事故教训扎实开展隐患排查的通知》《镇康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县政府领导牵头负责行业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牵头组织各行业部门对照批示精神扎实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全县累计检查企业(生产经营单位)316户,排查整治问题隐患286个,发现重大隐患9个,正在依法办理和整治。
(二)关于巡察反馈“履行职能职责及贯彻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1.对于巡察反馈“压实安全生产责任不力”的整改情况。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充分发挥好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作用,督促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落实属地责任和行业部门监管责任,2023年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核进入优秀等次。二是聚焦重点行业领域,组织有关部门全面、系统、彻底地排查治理各类隐患,集中整治安全生产和地质灾害领域的突出问题。2024年1月1日至今,全县各部门例行抽查检查企业316家;督促企业自查发现重大事故隐患9项,整改2项;安全生产行政处罚3家8万元;约谈企业2家次。三是按照国务院、省、市、县部署要求,于2月19日印发《镇康县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以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为主线,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工作基础,努力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2.对于巡察反馈“救灾减灾工作重要性、特殊性认识不足,拨付安排救灾资金不及时,督促乡镇使用冬春荒救助资金不够有力”的整改情况。一是加强与财政部门的沟通协调,及时完善项目绩效目标,督促乡镇在规定时限内将救灾救助资金兑付到受灾群众,针对2021年9月两笔未使用14万元救助资金,主动向财政局争取返还后,及时拨付勐堆乡救灾救助群众11万元,采购应急物资3万元。二是对拨付凤尾镇春荒救助资金未使用105170元和勐堆乡冬春荒救助资金未使用27300元,已按照规定救助群众。三是突出重点,分类救助,根据乡镇上报的灾害情况,合理安排救灾资金,优先安排受灾严重乡镇,并根据灾民受灾程度、经济状况和自救能力,分类给予救助。四是高度重视救灾救助相关政策学习和宣传,加强对项目实施主体、财务管理人员的预算绩效管理和业务知识培训,提升救灾救助和资金管理的水平。五是健全监督管理机制,完善救灾救助资金使用制度,规范发放资金档案,加强对拨付资金流向的跟踪管理,定期检查和指导乡镇救灾资金使用情况。目前深入7乡镇检查1次、督促省市审计反馈问题整改2次,督促县委第一巡察组反馈问题对标整改2次,确保反馈问题全面整改到位。
3.对于巡察反馈“执行24小时应急值班制度不严格”的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对值班工作的组织领导,修订《镇康县应急管理局值班值守工作制度》,严格贯彻落实值班值守相关要求,切实担负起确保政令畅通的政治责任。二是严肃值班纪律,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在岗带班、24小时专人值班制度,值班期间实行岗位就餐,做到人员在岗、工作到位,确保政令畅通、运转高效。三是常态化开展值班工作业务培训,督促全局干部职工熟练掌握值班工作规范和应急处置流程。2024年开展值班业务培训3场次,元旦、春节、清明、五一累计投入值班力量13人次,省、市应急局抽查16次,县委、县政府抽查检查3次,带班领导、值班人员均在岗在位。
3.对于巡察反馈“行政执法量化工作责任压得不紧”的整改情况。强化对执法人员的教育管理,深入推进精准执法,将“互联网+执法”系统管理纳入执法人员培训内容,督促执法人员及时将执法情况录入系统;杜绝“零处罚”“只检查不处罚”“执法宽松软虚”等情况,对严重违法行为依法采取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联合惩戒“一案双罚”等手段,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行为。2024年,运用“互联网+执法系统”开展执法检查29户次,参与执法人员58人次,发现存在违法行为企业15家,违法行为25项,重大事故隐患6项,责令企业限期整改。办理行政处罚案件4件,行政处罚13万元(1万未缴纳)。
4.对于巡察反馈“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不坠底”的整改情况。将行政执法工作作为应急管理局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抓手,进一步加强监管人员、业务人员、执法人员廉政教育,坚决杜绝各类“吃、拿、卡、要”行为,2024年党委主要负责人对班子成员和股室负责人集体廉政谈话1次,分管领导对执法大队廉政谈话1场次。根据县委县政府统一安排,应急局积极开展千家企业大拜访大走访活动,截至2024年1月拜访走访企业45户,帮助协调解决问题10个。
5.对于巡察反馈“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创建‘进机关’工作力度不够”的整改情况。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局党委书记和局长双组长的镇康县应急管理局成立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计划,明确专人负责,坚持把应急管理工作置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一大局中来整体谋划、全面部署,扎实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创建“进机关”工作。二是坚持局党委每半年学习和研究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团结进步的重要论述精神纳入党委会议、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和支部“三会一课”学习内容,履行好部门职责,确保争创全省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创建“进机关”工作有序推进。截至目前,党委会专题研究1次,延伸到企业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宣传1次,芦子园挂钩村1次。三是根据上级有关工作要求,及时组织党员干部签订不信邪、不信教、不参加非法宗教活动的承诺书,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自觉遵守党纪党规和法律法规。
(三)关于巡察反馈“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1.对于巡察反馈“干部职工教育管理宽松软”的整改情况。一是认真开展党纪党规学习,持续抓好《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国家安全法》《治安处罚法》《道路交通法》《刑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贯彻,教育党员干部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着力解决对党规党纪不上心、不了解、不掌握等问题。2024年以来开展新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集中学习8场次,党委书记围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讲授党课1次,党委书记深入军赛村、芦子园村分别讲授党课1次,传达学习中央、省、市、县纪委全会精神2场次。二是发挥好“关键少数”的表率作用,班子成员带头做到转变作风、清正廉洁、以身作则,局党委于2024年2月27日召开第一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安排部署2024年工作,并邀请县纪委监委派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纪检组组长字忠权和杨德卫同志参加会议,传达县纪委十五届四次全会精神,专题通报镇康党员干部酒驾醉驾和违纪违法的典型案例,并提出明确要求。三是及时组织全体干部职工签订“党员干部抵制酒驾醉驾承诺书”,教育和督促领导干部管好亲属子女和身边人员,远离酒驾醉驾。
2.对于巡察反馈“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压实不够”的整改情况。一是结合应急管理工作实际,于2024年2月27日召开第一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于2月29日印发《镇康县应急管理局2024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目标任务清单》,将党风廉政各项工作细化到时间节点、责任股室、有关人员,做到项目清单化,逐项推动工作落实。二是坚决扛起党委主体责任,局党委书记当好“第一责任人”,督促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以上率下管好班子、带好队伍、抓好落实。局党委主要负责同志与班子成员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5份,班子成员与分管股室签订责任书7份。三是严格执行廉政提醒谈话制度,班子成员对分管领域从严教育和监督管理,做到常谈话、常提醒、常熏陶,坚持原则、真管真严、敢管敢严。2024年开展集体廉政谈话1次,班子领导开展廉政谈话1轮。四是组织廉政风险防控排查1次,排查廉政风险点44个,其中高风险等级4个,中风险等级26个,低风险等级14个。
(四)关于巡察反馈“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1.对于巡察反馈“意识形态工作观念淡薄”的整改情况。一是强化党委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及时调整充实中共镇康县应急管理局委员会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形成党委书记牵头抓总,其他班子成员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股室负责人直接负责、具体落实的三级责任制工作格局。二是党委会议决定,每年研究意识形态工作不少于4次,2024年以来局党委研究意识形态工作1次,分析研判意识形态与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防灾减灾等领域意识形态工作形势,切实做到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补齐存在问题和短板弱项,有效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三是由分管领导负责,办公室具体落实,强化对应急领域的意识形态工作阵地规范化建设和管理,专人负责政府信息网站信息发布和维护工作。四是强化分析研判,与县委宣传部建立联动机制,强化日常网络舆情的搜集、处理,妥善做好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的舆情处置,守好网络意识形态主阵地。截至目前,在抖音领域发现边民安置舆情4条,朋友圈领域发现火灾舆情3条,由于及时发现、及时处置,未造成负面影响。五是强化对意识形态工作的分析研判,定期召开局党委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对全局意识形态工作开展分析,一季度召开局党委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会议1次,形成意识形态工作研判情况报告1篇。
2.对于巡察反馈“政治理论学习重要性认识不足”的整改情况。一是及时修订完善《镇康县应急管理局会议制度》,于2024年3月10日起执行,把政治理论学习形成常态化、制度化固定下来。二是坚持每次会议主题、会议时间、学习内容、发言对象和邀请的县政府分管领导、派驻纪检组、年内例行参会领导必须经党委会研究决定,进一步规范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和读书会制度,做到意识形态工作研判通报和情况报告必须由分管领导审核,党委主要负责人审定上报。2024年以来召开党委会议8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2次,支委会议5场次、支部大会2次。
3.对于“问题查找、分析研判不足”的整改情况。党委书记亲自部署和要求,亲自督促班子成员和科级领导干部撰写述职报告和述责述廉报告,亲自审核述职报告和述责述廉报告,有效杜绝了2023年个人述职报告雷同和整段摘抄的问题发生。
(五)关于“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不到位”方面的整改情况
1.关于未按要求收缴党费的问题。一是严格执行党费收缴制度,由党支部的组织委员查廷光同志专门负责党费收缴工作,并按月及时收缴党费,对不能按时上交党费的党员,实事求是说明情况,如实报告上级组织。二是严格执行党费缴纳标准,依据《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计收,按照党员每月工资收入重新核算应缴数额,确保每名党员按月足额交纳,并将党费收缴情况及时登记在册,每季度公开通报1次。2024年核定党费数额1次,组织集中收缴党费6次,16名党员共缴纳党费1755.12元。
2.关于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不到位的问题。一是制定党支部“三会一课”学习教育计划并按时开展学习,拓展“三会一课”深度广度,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持续推进党支部“五基本”规范化建设,充分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二是认真执行“三会一课”和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落实党支部教育党员、管理党员、监督党员和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的职责。三是严格落实党课制度,主要负责人亲自讲授党课,机关党支部每季度不少于1次,挂钩村每半年1次。2024年来,以开展新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为党课讲授内容,党委书记为机关支部讲党课1场次,深入军赛村、芦子园村分别讲授党课1次,主题党日活动5场次,支委会3场次,开展民主评议党员1次。
3.关于“云岭先锋”夜校参学率低的问题。一是把开展党员的学习教育当作硬事来做、实事来抓,不断提高学用管理水平,将党员教育从“填鸭式”“满堂灌”转化为“互动式”“体验式”。二是耐心做好党员的思想政治工作,引导党员树立正确的学习观,妥善处理好工学矛盾。三是建立并完善党员学习激励奖惩机制,将“云岭先锋”夜校学习情况作为党员评先评优的考核内容。2024年3月重新安装党建系统(党建盒子),为组织党员“云岭夜校”学习工作提供保障,引导党员树立正确的学习观,按时按要求参加“云岭夜校”学习,妥善处理好工学矛盾。
(六)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方面的整改情况
1.关于批评意见“辣味”不足的问题。一是及时制定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方案,做到会前有部署、会中见思想、会后看行动,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实现思想统一、目标一致、推动工作。应急局党委于2024年1月19日上午召开了县应急管理局班子2023年度主题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下午召开2023年度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会议。二是会前党委书记对班子成员和支部委员的对照检查材料亲自把关,对不符合要求或问题不聚焦的材料,一律退回整改直至合格过关,有效杜绝了“偷工减料”和“应付过关”行为。三是加强教育引导,层层压实责任,由领导班子成员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并撰写批评意见清单,督促分管股室党员按时按质按要求提交批评意见清单,为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做足准备。四是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县委第八指导组吴修涵同志到会指导,并给予充分肯定,解决了希望代替批评意见和批评意见“辣味”不足的问题,达到了“红红脸、出出汗、洗洗澡、治治病”的效果。
2.关于谈心谈话制度执行不严格的问题。一是严格落实党内组织生活制度,抓好专题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的动员和教育,保证谈心谈话思想到位、认识到位。二是严格执行谈心谈话制度,在会前组织党员领导干部采取“一对一、面对面”的方式,互相提醒、共同督促,鼓励引导党员打消顾虑,说真话,真批评,消除隔阂,增进共识。三是坚持做到谈心谈话有提纲、记录、对象、时间、地点、内容等,确保谈心谈话制度规范性、严肃性。目前开展主题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谈心谈话1次,集体廉政谈话1次,班子成员之间和班子成员与分管股室负责人采取“一对一、面对面”廉政谈话1次。
(七)关于“执行财经纪律不严”方面的整改情况
存在坐收坐支问题。一是将财经纪律纳入干部职工学习内容,教育引导干部职工自觉遵守财经纪律,规范自身报销等财务行为。二是严格加强资金管理,督促财务工作人员及时将货币存入单位会计核算的资金账户,杜绝出现坐收坐支现金情况。三是强化提醒教育,分管领导对财务工作人员定期不定期进行提醒谈话,督促其规范现金的管理和使用。关于坐收坐支问题,目前已全部整改到位。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强化理论学习。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定不移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把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作为最高政治原则和根本政治责任,落实到实际工作中、体现到一言一行上,坚持用党中央精神分析形势、统一认识、推动工作,不折不扣落实好上级各项决策部署。
(二)强化作风转变。聚焦群众、企业关注度较高的自然灾害防范和安全生产工作,将宣传教育和执法普法等工作有机融合,认真排查解决企业和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强化“今天再晚也是早、明天再早也是晚”的效率意识,牢固树立抓落实是履职、落实不到位是失职、不落实是渎职的正确政绩观念,着力构建班子成员带头落实、各个股室持续落实的工作格局。
(三)强化制度执行。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严格执行党委工作规则和议事决策规则,严格按程序决策、按规矩办事,切实增强党委班子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认真落实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请示报告、“三会一课”等党内政治生活制度,用好用活批评和自我批评这个武器,坚决克服党内政治生活平淡化、随意化、庸俗化、交易化等问题,切实营造良好政治生态。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我单位落实巡察整改情况进行监督,若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883-6630456;联系地址:云南省临沧市镇康县南伞镇新城社区学子路39号;电子邮箱:zkxajj@163.com。
中共镇康县应急管理局委员会
2024年6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