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3年10月19日至12月3日,县委第四巡察组对中共镇康县统计局党组(以下简称县统计局党组)开展了常规巡察。2024年1月12日,县委巡察组向县统计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组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制定整改方案。县统计局党组高度重视巡察问题整改工作,为确保整改工作顺利推进,成立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深刻剖析产生问题的原因,结合反馈问题研究整改措施,将整改任务细化分解成清单,内容责任到人和股(室),形成工作整改方案,按要求上报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经审核同意后印发实施。
(二)强化制度建设,明确整改要求。为保障整改工作取得真正实效,局党组结合现行统计工作实际和需要,进一步研究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对整改全过程进行督查,明确整改工作责任领导、责任人、整改内容、具体目标、时限要求等,实行对账销号制度,对能够整改到位的问题,经领导小组查验通过后及时予以销号,对需要请求上级部门支持才能整改的问题,加强与相关部门对接联系,确保按时间要求进行整改。对整改中积累的经验和措施进行梳理提炼,形成长效管理措施和制度,避免敷衍了事、延时整改,确保巡视整改问题真改、实改,全部整改完成。
(三)强化统筹推进,做到标本兼治。为确保通过巡察问题整改进一步改进和推动统计工作,局党组将巡察整改内容与统计工作有机结合起来,既注重巡察整改标准要求,又注重常规统计工作规范,把整改措施、任务及内容与推进高质量统计工作深度融合,做到双推进,同落实,治标又治本,特别是与当前统计法制建设有效衔接。
二、巡察反馈重点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政治理论学习不扎实方面的整改进展情况
1.关于“执行‘第一议题’学习制度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党组召开会议认真落实“第一议题”学习制度,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对统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2.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和《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牢牢掌握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全面领导。二是严格落实意识形态领域工作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制度,推进落实主体责任,树牢“抓意识形态工作是本职,不抓是失职,抓不好是渎职”的责任理念,深入贯彻执行县委关于党组每半年专题研究一次意识形态工作、每半年向上级党委专题汇报意识形态工作的规定,做到年初有部署、有计划,年终有总结、有报告。按规定要求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和述责述廉报告。
(二)关于党组领导作用发挥不充分方面的整改进展情况
1.关于“党组议事决策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局党组认真规范党组议事决策,严格执行党组议事规则,明确党组会议参会范围,非党员领导只能作为列席人员,召开党组会议时非党组成员不参与表决党组研究事项,确保党组决策规范性、严肃性、正确性,切实提升党组决策效率,巩固党对各项工作的正确领导。二是局党组已按规定进行整改,需要召开领导班子研究的“三重一大”事项,各班子成员必须清楚表达个人意见,明确表决态度,研究通过后报请党组班子研究审定。三是局党组已研究制定《镇康县统计局党组会议议事规则》,严格规范会议议程。会前印发会议通知,确定会议议题;会中有会议记录,形成会议决议;会后印发会议纪要。
2.关于“落实党管干部原则有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局党组已按要求进行整改,严格执行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的使用必须经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3.关于“党员干部教育管理不严格”问题的整改情况。局党组已按要求进行整改。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和《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责任清单》,加强对干部职工“八小时”内外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党员干部各类不足和问题,规范“八小时”以外的行为。二是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的原则,加强纪律教育,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4.关于“落实《镇康县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约谈办法》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认真落实《镇康县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约谈办法》,按要求约谈被处理和处分人员。二是充分运用好“四种形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日常谈话围绕党员干部的思想、工作、作风、生活状况等进行,研究目标要求和工作措施,参与谈话人员要对谈话内容进行表态发言。
(三)关于履行职责使命,贯彻落实上级党委重大决策部署有差距方面的整改进展情况
1.关于“统计数据质量审核把关不严格”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和相关规定精神。始终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重要文件规定上来,履行好统计职责,着力抓好贯彻落实,切实提高源头数据质量。加强对统计资料的审核,压实统计和行业主管部门分专业、分岗位统计数据质量责任,加强对重要统计数据的全流程监控和审核。二是指导和督促企业、单位等统计调查对象依法设置原始记录、统计台账,如实报送统计数据和统计资料,确保数出有据、数出有源。加强对数据采集、处理等环节的全流程监控,确保数据质量可追溯。严把统计数据关,科学精准研判分析全县经济发展情况,充分发挥统计工作“风向标”“温度计”“晴雨表”作用,为县委县政府科学决策提供准确的数据依据。
2.关于“基层统计工作队伍不稳定,影响数据统计及报送”问题的整改情况。积极推动基层统计队伍建设,督促各乡镇各部门严格执行乡镇统计工作规范,配备专兼职统计人员,严格执行报备制度,强化业务培训,不断提升统计业务能力,稳定基层统计队伍。
3.关于“推动‘智慧统计’建设成效不明显”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优化提升传统统计技术,积极推进互联网、大数据、物联网、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空间地理信息等现代信息技术在统计工作中的应用,改进统计调查方法。加快推进以“一机制、一平台、一中心、广应用”为主要内容的“智慧统计”建设。二是加强统计专业人才培养,打造一支专业化水平高,能熟练运用现代网络技术手段收集、整理、分析统计数据的专业队伍。加强学习培训,充分利用国家统计局网络学习平台及其他线上渠道,了解掌握信息化统计相关知识和技能,不断提升运用现代信息化技术手段提高统计分析的能力。
4.关于“统计法律法规宣传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充分运用“宪法宣传周”“民法典宣传月”“中国统计开放日”、微信群、朋友圈、短视频等,在社区、广场等人口密集的地方开展统计法律法规宣传,发放宣传手册,张贴横幅标语,拍摄宣传片等,广泛深入宣传,提高群众知晓率,统筹推进各类普法宣传活动,大力营造依法统计的良好统计环境。二是持续推进统计知识进党校、强化领导学统计、用统计的理念,加大法制宣传力度,营造学法、懂法、知法、守法的良好氛围。
(四)关于资金管理不到位,资产处置不规范方面的整改进展情况
1.关于“经费支出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认真执行《镇康县统计局财务管理制度》,自巡察反馈以来,资金均已规范支付。二是按照财务管理的相关要求做好公务接待、公车管理、出差报销等工作,严格按规范支付,业务经办员、财务人员、业务分管领导和财务分管领导逐级强化审核,确保公用经费支出规范、合理,效益最大化。
2.关于“资产管理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学习并执行《云南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的通知》(云财资〔2020〕104号)和《云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资产管理产品相关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云财会〔2022〕51号)文件规定,树牢“过紧日子”思想,厉行节约,合理配备办公设施设备,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登记管理、清查盘点,做好权属管理,规范使用、规范处置。
3.关于“大额资金支出审批不严格”问题的整改情况。局党组已按要求进行整改,严格规范大额资金审批制度。凡5000元以上为大额资金支出,必须通过党组班子会议研究审批使用。
(五)关于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不严方面的整改进展情况
1.关于“执行《镇康县级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不严格”问题的整改情况。严格执行《镇康县级机关会议经费管理办法》,办公室及财务人员学习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按照有关规定管理机关会议,严控经费支出。
2.关于“公务接待陪餐人员超标”问题的整改情况。严格遵循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要求,严格控制公务接待陪餐人员人数,按规范接待,控制接待经费支出,坚决杜绝超标准、超人员陪同。
(六)关于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担当作为存在差距方面的整改进展情况
1.关于“党组领导班子不健全”问题的整改情况。积极向县委、县政府及组织部门汇报,按照党组班子成员不少于3名党员的要求,请求帮助解决班子成员党员人数配备问题,健全党组领导班子。
2.关于“统计专业人才储备不足”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加强现有人才的巩固和培养,尊重专业技术,探索专业技术类公务员转任,最大限度发挥统计专业作用。2023年,已有2名干部职工考取中级统计师专业技术资格,现已聘用1名。到目前为止,县统计局具备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干部职工有3名,大幅提升了统计队伍的专业化水平。二是加强专业人才的新增和加入,激励县统计局年轻行政编制人员,积极报考统计执法证,让统计人才队伍梯次发展,避免专业人才断档或缺失的严重局面,进一步提升统计专业化水平。
3.关于“干部作风整治工作不敢较真碰硬”问题的整改情况。持续整治干部作风建设,加强日常教育及管理,严格上下班签到制度,按月通报执行情况,对违反纪律者做到见人见物见思想,坚决防止“空对空”,讲问题直截了当、抓住要害,实实在在谈问题、讲不足。按规定开展“躺平式”干部专项整治行动,鼓励先进,鞭策后进,认真组织干部职工进行民主评议,经民主评议,统计局不存在“躺平式”干部。
4.关于“基础业务工作不严谨,会议记录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加强对办公室人员的培训及管理,进一步提升业务能力,规范办公室工作,严肃会议记录,严格区分党组会议记录、行政领导班子会议记录、党风廉政建设会议记录、廉政谈话记录、干部职工会议记录等会议记录。
(七)关于党建业务工作不规范方面的整改进展情况
1.关于“支部组织生活会不严肃”问题的整改情况。2023年组织生活会已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要求规范开展,认真抓好集中学习、查摆问题、批评与自我批评、民主评议党员、整改落实等各环节工作,做到程序不漏、步骤不减。
2.关于“党务公开栏‘僵尸化’”问题的整改情况。结合统计工作实际和近期工作重点,坚持把党员、群众关注的热点、焦点、难点问题作为公开的重点,包括公开重要决策事项,党组织选举,党员发展、民主评议、创先争优,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党务工作经费管理和使用,党内各类先进评选表彰,党员权利保障等情况。公开内容真实、具体,指定专人根据实际情况及时更新,保证党务公开的时效性。
3.关于“民主评议党员不严肃”问题的整改情况。认真执行民主评议党员制度,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制度,切实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武器,按照规定的程序,根据党员活动表现、学习情况、工作业绩、年度获奖情况等,结合每位党员自评、互评结果,确认综合评定原则,实事求是地对每名党员提出评定意见。发放测评表,按照“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种等次,对党员进行无记名投票测评。
(八)关于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到位方面的整改进展情况
关于“党组会议不规范,支部组织生活会不严肃,公务接待陪餐人员超标等问题在本轮巡察中反映仍然较为突出”问题的整改情况。深入学习领会巡察反馈意见,召开党组班子整改专题会议,分解整改责任任务、制定整改方案,对标对表,抓好集中整改,定期研究整改工作,按期报告巡察整改进展情况,公开整改情况、对集中整改情况进行总结。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落实。严格落实整改工作责任制,切实履行主体责任,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夯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以坚决的态度、有力的措施,把巡察整改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细抓实,持续深入抓好整改工作的落实。
(二)坚持常抓不懈,确保整改质效。统计局党组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减、力度不减,紧扣县委第四巡察组反馈意见,持续推进整改,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全部完成整改任务。对已完成的整改事项,认真开展“回头看”,巩固已有成效,防止问题反弹。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推动整改工作从严从实开展,有力有效完成。同时,主动接受监督,确保巡察整改成效经得起实践和群众的检验。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我单位落实巡察整改情况进行监督,若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883-6631062;联系地址:镇康县统计局;电子邮箱:lcszkxtjj@163.com。
中共镇康县统计局党组
2024年4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