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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康:奖励实名举报 激发群众监督动力

信息来源:镇康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4-10-28

“您实名举报的相关问题经查属实,有关责任人已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按照《镇康县奖励实名检举控告实施办法(试行)》,您符合实名检举控告奖励范围,请您确定下给你发放奖金的方式……”近日,镇康县纪委监委向该县首例实名检举控告受奖者发放了奖励。

“我反映的问题不但得到你们的高度重视,及时查清了问题的真相,维护了良好营商环境,现在还要给我奖励,让我感受到了纪委反腐惩恶的信心和决心。今后,我会一如既往支持县纪委监委的工作……”举报人感慨地说道。

此前,该县纪委监委信访室收到1名实名检举控告人反映某干部涉嫌违纪违法问题,县纪委监委受理后立即开展核实调查。经查,反映问题属实,该名干部受到了开除党籍、政务开除处分。

“开展实名检举控告奖励工作,有助于引导广大群众积极合理合法参与监督。”该县纪委监委信访室相关负责人表示,实名举报真实度高、可查性强,有利于精准发力、提高效率,是监督党员干部的重要手段,也是纪检监察机关获取证据线索的重要渠道。

近年来,该县纪委监委把信访举报工作作为联系群众的“直通车”和“连心桥”,对实名检举控告坚持“优先办理、优先处置、给予答复”的原则,依托检举举报平台实现信访举报从受理、分流转办、办理、反馈等全周期、全流程闭环管理,同时统筹“室组地”力量,综合运用片区协作、集体会商等方式,构建“左右协同、上下贯通、整体作战”的工作格局,做到了实名举报优先处置、优先办理、快查快办、及时反馈,推动实名举报疑难件的处置化解。

同时,通过完善“信、访、网、电、微”五位一体举报受理平台,不断畅通来信、来电、来访、网络举报等信访举报渠道,对党员领导干部及公职人员纪律作风和违纪违法行为进行全方位、全覆盖、全天候的监督,持续释放群众参与监督的“大效能”。

对于群众担心被打击报复的问题,该县纪委监委严格执行信访举报保密、回避、责任追究等工作机制,切实保障实名检举控告人的合法权益,打消群众的担忧和顾虑。

在提倡鼓励实名检举控告的同时,该县纪委监委也狠刹“诬告陷害”的歪风邪气,积极做好检举控告澄清正名工作,对故意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等行为依纪依法严肃处理,营造建立真实、有序、积极的检举控告环境。

“干部好不好,群众最清楚。”该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将加大对实名举报奖励的宣传力度,用好政策导向,引导广大群众依纪依法依规有序信访,促进党的自我监督和人民监督有机结合,发挥社会监督和群众“近距离监督”的积极作用,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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